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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师范学院教风学风状态数据监测工作办法(试行)
2022-03-10 17:06  

阿坝师范学院教风学风状态数据监测工作办法(试行)

阿师院〔202249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及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大会等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学校关于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工作部署,强化教学质量监控,推进教风学风建设,促进各部门和教学单位持续改进教风学风,全面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的教风学风状态监测,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教风学风状态监测的牵头部门为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教风学风状态数据监测的实施。

第二章 工作目标和原则

第四条 工作目标

坚决扭转目前学校教风学风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树立“感恩、奋进、务实、创新”的校风,进一步强化“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博学善导”的教风和“善学善思、学用结合、求真务实”的学风,为学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积蓄强大的精神力量。

第五条 工作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全面监测各类教风学风指标数据,尽可能全面地反映学校教风学风状态。

(二)科学性原则。选择能有效反映教风与学风变化的监测指标,使指标数据能比较准确地反映出教风与学风的变化趋势。在指标的选择上,充分考虑到二级学院学科专业及在教学资源投入方面的差异性。

(三)可比性原则。尽量选取可量化、可对比的指标,突出定量分析。

第三章 指标体系构成

第六条 教风学风状态数据监测指标分为教风监测指标与学风监测指标两大类,共计21个指标项。其中部分指标为月度监测指标,部分指标为年度监测指标。各项指标及分类详见《阿坝师范学院教风学风动态监测指标》(附件)。

第七条 月度监测指标原则上每月采集一次,数据采集、统计时间范围为上月相关数据。

第八条 年度监测指标每学年采集一次,数据采集、统计时间范围为上一学年度数据。年度教风学风监测数据分析报告在每年1月前后发布,报告内容包括对月度监测指标及年度监测指标的数据汇总与分析情况。

第四章 数据采集、分析与报告

第九条 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定期采集相关指标数据,原则上尽量采用本科教学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上报数据。未纳入本科教学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采集范围的,由教务处、发展规划处、科技处、学生工作部、图书馆、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采集后提供,数据采集责任部门分工详见《阿坝师范学院教风学风动态监测指标》(附件)。

第十条 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组织专家或工作人员对采集到的教风学风监测数据进行统计与分析,并按各单项指标排名的高低分别为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赋分,排名最前者为1分并依次类推。各单项指标分值的总和为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的总得分,总分较低者为优。

第十一条 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定期发布教风学风监测数据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各项指标数据分析、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单项指标数据与总分排名、指标数据增长变化情况分析、主要问题分析等。

第五章 结果运用

第十二条 教风学风状态数据及排名情况作为改进教风与学风建设工作、相关评优评先、绩效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教风学风状态数据报告反馈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教风学风建设。

第六章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的附件有:

附件:阿坝师范学院教风学风动态监测指标

 

 

 

 

 

附件:

教风学风动态监测指标

类别

指标项目

统计时间

数据采集责任部门(来源)

教风

监测

指标

月度

监测

指标

调停课率

学年

教务处

教学计划异动率

学年

教务处

教学违纪人次

学年

教务处

教职工人均听课节次

学年

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教研活动人均参加次数

学年

教务处

学年

监测

指标

为本科生上课的正高职称占正高职称总数的比例

时点

教务处

学生评教平均分

时点

教务处

课堂教学质量评教优良率

学年

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学风监测指标

月度

监测

指标

学生到课率

学年

学生工作部

生均图书借阅量

学年

图书馆

生均图书馆进馆人次

学年

图书馆

学年监测指标

考试旷考及作弊率

学年

教务处

生均发表论文、作品,获得专利数量

时点

科技处

体测合格率

时点

体育与健康学院

英语四级考试学年度通过率

时点

教务处

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项目立项情况

时点

团委

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项目获奖情况

时点

团委

学生参与学科专业竞赛获奖情况

时点

教务处

考研报考率

学年

学生工作部

毕业生升学率

学年

学生工作部

社团活动参与率

学年

团委

注:均为分学院、分职能部门数据

一、基本统计指标说明: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如2021-2022学年指20219月1日至20228月31日。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当年的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具体时间参考主要观测点标注)

二、计算标准

1.调停课率=调停课时数÷学院总课时数

学院总课时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时总学分×教学周数

调停课时数:不包含因公调课。

2.教学计划异动率=课程调整门数÷学院应开课程门数

3.教学违纪人次=学院(部门)教学违纪人次数÷学院(部门)教师人数

4.教师人均听课节次=学院教师听课节次总数÷学院教师人数

5.教研活动人均参加次数=学院教师参与教研活动总人次数÷学院教师人数

6.为本科生上课的正高职称占正高职称总数的比例=为本科生上课的正高职称人数÷正高职称总人数

7.学生评教平均分=两学期学生评教分数之和÷学院学生总数

8.课堂教学质量评教优良率=课堂教学质量评教结果为优良的教师人数÷学院教师总人数

9.学生到课率=学生实际到课人次数÷应到课人次数

10.生均图书借阅量=学生借阅图书总数÷学院学生总人数

11.生均图书馆进馆人次=图书馆进馆总人次数÷学院学生总人数

12.考试旷考及作弊率=(考试旷考总人次数+考试作弊总人次数)÷应参加考试学生总人次数

13.生均发表论文、作品,获得专利数量=(学生发表论文数量+发表作品数量+获得专利数量)÷学院学生人数

14.体测合格率=体测合格学生人数÷应参加体测学生人数

15.英语四级学年度通过率=英语四级学年度通过人数÷应参加外语四级考试学生人数

16.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项目立项情况=(国家级创新创业立项数+省级创新创业立项数)÷学院学生总人数

(注:同一项目只按最高等级计算)

17.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项目获奖情况=(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获奖数+省级创新创业项目获奖数)÷学院学生总人数

(注:同一项目只按最高等级计算)

18.学生参与学科竞赛获奖情况=∑学院学生参与各类学科竞赛获奖得分

说明:G为获奖层次系数,K为等级系数,H为类别系数。名次奖与等级奖的对应关系为:一、二名对应一等奖,三、四、五名对应二等奖,六、七、八名对应三等奖。集体奖仅限不设个人奖的项目,同一专业同一项目多人获奖时最多按2项计算。

G(国家级10,省部级5);

K(一等奖1,二等奖0.7,三等奖0.5);

H(集体奖0.6,个人奖1)

本指标指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获等级奖或名次奖的前八名。国际权威组织(仅限面向全球所有成员的行业性组织或学术性组织)组织的竞赛按国家级统计,国家非政府部门(即各类协会、学会等民间机构或企业单位等)组织的竞赛按省级统计,省非政府部门组织的竞赛不纳入统计范围,全国性行业比赛,等同于省部级。(指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冠军(金奖)、特等奖等同于一等奖,亚军(银奖)等同于二等奖,季军(铜奖)等同于三等奖。如冠亚季军、金银铜奖从一等奖获得者中决出,则按一等奖计算)

19.考研报考率=考研学生数÷应届毕业生人数

20.本科毕业生升学率=毕业升学人数÷应届毕业生人数

(毕业升学人数,包括免试推荐研究生、考研录取、出国(境)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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