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师范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办法(修订)
阿师院〔2022〕295号
教学检查是实施教学管理及教学监控的重要步骤,为保证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使教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修订《阿坝师范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用于检查各教学环节运行情况,如理论教学、实验教学、考试环节、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同时,检查教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教学检查人员组成
校级教学检查由教务处组织实施,人员由学校教学主管副校长、教务处、质量监控与评估处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实训管理科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二级学院教学检查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人员由学院领导、教学管理人员、督导人员、教师组成。
三、教学检查形式与内容
(一)常规检查
常规检查是对教学工作执行情况和教学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包含日常教学秩序、课堂教学纪律监督和检查;教师教案、作业批阅、授课进度的抽查;随堂听课、听观摩课、随机查课等,主要由二级学院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要督促实施,组织专人,保障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在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应及时研讨提出解决措施,并将信息及时反馈教务处。
(二)集中检查
1.期初教学检查
期初教学检查是对学期初教学准备和开始工作的全面检查。检查时间一般安排在开学前或开学第一周。检查的主要内容:教师到位情况、学生回校情况、教材到位情况、教学安排情况、教师教学资料准备情况,以及其它教学保障服务情况等,具体要求如下:
(1)教务处及各开课部门检查课程安排,包括上课时间、上课地点、授课教师等数据,以及外聘教师情况,如有变动需在系统中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
(2)教务处落实教材到位情况,做好教材发放准备工作;
(3)各开课学院检查落实教师和学生到位情况,各教科办于学期上课前将每位教师的课程安排表下发给每位任课教师,各实验室管理员做好各项实验教学的准备工作;
(4)各教研室要检查本教研室教师教学准备情况,包括所承担课程的授课计划和至少前两周的教案准备情况、教学进程编写情况以及其他教学软硬件的准备情况。如发现存在疏漏,应督促完成;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应尽快整改并按要求完成;
(5)各相关部门检查落实教学场地、教学设备准备情况等;
(6)检查方式主要有:集中检查、走访调查、询问调查、自查等。
2.期中教学检查
期中教学检查是根据学校教学安排,围绕提高教学质量的诸因素来进行的教学检查。检查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学期期中(第八周至第十周不等)。检查的主要内容:教学运行、教学组织情况,教学进度与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规定的实践教学的内容是否按期进行,教学文件(备课笔记或教案)是否齐备,作业(含实验实习报告)布置及批改情况,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进改革情况等,具体要求如下:
(1)任课教师教学材料自查,各部门对照教案、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的要求进行认真检查。学院督促任课教师按时上交有关教学文件,保证教学资料完整性和规范性;
(2)各部门开展教学活动检查,各教研室能够及时进行教研会、集体备课活动,学习先进理念,研究教育教学方法及布置落实学院教学相关要求等;
(3)学生出勤管理及学风检查,对多次无故缺课的学生任课教师需报学生所在学院,由学院进行教育,达到一定缺课课时的,按相关文件处理。任课教师自查作业(含实验报告)布置和批改情况,做好平时成绩记录。任课教师对照大纲自查实验开出情况,做好实验报告和相关资料;
(4)教学运行情况检查,各开课学院按照教学进程表对所开设的课程进行情况检查,对调停课严格把关;
(5)针对检查和自查中发现的不足之处,要提出改进措施,积极整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上报学院或相关职能部门,及时研讨提出解决措施,并积极整改;
(6)检查方式主要有:学生问卷调查、教师问卷调查、师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随堂听课”或“教学观摩”、查课制度、教师自查等。
3.期末教学检查
期末教学检查是针对全学期的教学工作进行的总检查,以及期末工作情况的检查。检查时间一般安排在集中考试前一周。检查的主要内容:学期总体教学工作情况、期末考试准备情况、实践教学实施情况、教师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和教学效果及各类考核完成情况等,具体要求如下:
(1)期末教学检查在各二级学院自查的基础上,教务处等相关部门也可深入各二级学院,对本学期教学的相关材料进行检查;
(2)教务处及各开课学院检查期末集中考试安排情况,并通知全体教师做好监考工作安排;
(3)专项教学工作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包括考试、实践教学等教学活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作出评价,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并反馈到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改进;
(4)检查方式主要有:学院自查、教师自查、相关部门专项检查等。
(三)教学情况抽查
教务处、质量监控与评估处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实训管理科等部门不定期对各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进行检查,主要包括教师授课情况、实验教学开展情况、教学资料存档情况、备课情况、课外作业(含实验报告)布置与批改情况,以及各类教学资料的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形式多样,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学院和相关责任人,帮助督促学院二级管理和教师改进教学。
四、教学检查结果处理
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汇总教学检查情况,通报检查结果。教学检查中发现的先进典型要给予表扬,教学违规违纪事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各教学单位要对教学检查情况在本学院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做出处理并及时整改。
五、其它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解释。2017年12月6日印发的《阿坝师范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办法》(督导〔2017〕5号)同时废止。